索 引 号: 014419291/2017-0011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区委办 发文日期: 2017-11-20
文 号:
中共海陵区委关于窦小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办局,区各委办局党(工)委(党组),各园区党工委,区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经研究决定:

窦小林同志任中共泰州市九龙镇委员会书记;

陈荣同志任中共泰州市罡杨镇委员会书记;

孙乾同志任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城西街道工作委员会书记;

彭德利同志任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城北街道工作委员会书记;

拜俊锋同志任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正科职);

芦永华、马辰二位同志任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正科职)、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京泰路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吴菲同志任中共泰州市九龙镇委员会副书记;

王元昶同志任中共泰州市罡杨镇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其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新能源产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张晋同志任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城西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刘新民同志任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城北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其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副科职)、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京泰路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郭小梅同志任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宣传委员、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京泰路街道工作委员会宣传委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爱华同志中共泰州市九龙镇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袁金刚同志中共泰州市罡杨镇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姜小军同志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城西街道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叶慧莲同志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城北街道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秦立春同志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城西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员会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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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区法院、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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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办公室 201711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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